第274章 苏軾:我塌房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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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冒籍”,自唐代初现端倪,至宋朝时已蔚然成风。
  考生通过过继、投亲、购地、冒名、串通官员等手段冒籍。
  为了平衡地域差异,宋朝朝廷推行了一系列政策,相当於是分地区科举和照顾欠发达地区政策的滥觴。
  然而,即便有这样的政策倾斜,北方进士的数量並未有显著增加,南北文教发展程度的差距已经呈现出不可逆的趋势。
  元朝沿袭了宋朝的科举模式,明確规定全国选出的乡试合格者中,蒙古、色目、汉人、南人各占一定比例,並且各族內部又按行省分配名额。
  元朝的科举政策也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,优待蒙古人、色目人,这也促使一些人试图通过修改户籍身份来获取更多科举机会。
  明朝初期並未直接沿用元朝分省取士的制度,但在洪武三十年丁丑科会试,北方考生全部落榜,导致了南北榜事件。
  为了平衡南北差异,他沿用了建文帝时期的南北卷制度。
  当然,他也深知这些措施只是权宜之计,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南北文教发展不平衡的问题。
  儘管他试图在政策上向北方倾斜,但这无疑增加了南方学子的竞爭压力。
  於是南方学子就想通过冒籍的方式,冒充北方地区的考生来增加自己的录取机会。
  朱棣深深地嘆了一口气。
  “冒籍”,屡禁不止,在后世华夏甚至都避免不了。
  他也只能儘自己最大努力来改善了。
  清朝的那个“审音”制度,似乎可以防止考生冒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