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马皇后:雄英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宝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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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初闻“国债说”。
  朱元璋思绪翻涌!
  他正愁牢狱人满为患,该怎么处理呢!
  大孙就给他提供了思路……
  只听朱雄英打了个补丁,继续说道:“皇爷爷,这类型的债啊,可以归为『赎罪债』,按那些人的罪罚轻重,定出具体数额,让他们拿出白银来买!”
  “但买了债,不是免了罪,而是减轻一等,该革职的革职,该夺功名的夺功名,该杖责的杖责……”
  “而这些人,大多是从旁参与的富裕家户,比如粮长、乡绅、基层小吏,不仅惜命惜家,而且藏有银子。”
  “给他们这个机会,拿真金白银来赎罪,一来有了惩罚,百姓不会多说什么!二来全部锁进內承运库,可以作为宝钞的专属储备金!”
  “如此这般,白银有了,几月光景,就能充斥宝钞的底子。”
  “至於那些罪大恶极的官儿,则不属於此列,该杀杀,该剐剐,半分不饶!”
  大明的白银,很多都藏在士绅手中。
  藉助郭桓案的东风,朱雄英这一招“绝户计”,赶巧打在官绅大户的命脉上。
  事实上,早在先秦两汉,就有类似的朝廷举债!
  比如周赧王,为了筹措伐秦军费,於是向富户借贷,立下券契,最后延伸出了“债台高筑”这个成语。
  然以此计,则是换个方式的“劫富济贫”,並不能长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