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你!去陕西!打井!
愿你在这里,遇见真正值得阅读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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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半个时辰后。
  京师南城,骡马市胡同的一处漏风破瓦的院门被人一脚踹开。
  三十多岁的孙传庭,穿著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长袍,正在院子里劈柴。
  他身材高大,面容刀削斧凿般冷硬,眼神中透著一股子似乎对这世道早就绝望透顶的戾气。
  门被踹开的瞬间,几名腰悬绣春刀的緹骑冲了进来。
  两把刀直接架在了他的脖子上。
  “孙传庭!你的事犯了!走吧!”领头的百户声音冰冷。
  孙传庭手里的斧子哐当落地。
  他没有求饶,也没有恐惧。
  他这几年在这破院子里,早就看透了大明朝堂那狗咬狗的戏码。
  他只是平静地弹了弹身上木屑,伸手向屋里喊了一声:“夫人,不必等我吃饭了。这大明的饭,太餿了,为夫去下面吃。”
  说罢,大步跟著锦衣卫走出了胡同。
  他以为他要去詔狱。去和那些被剥皮揎草的同僚作伴。
  可当马车走了大半个时辰,外面却越来越静。
  当他被掀开两眼蒙著的黑布时,他震惊地发现,自己並没有在詔狱那阴暗潮湿的地牢里,而是站在了一处满地刨花的巨大庭院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