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少年锋芒,血溅城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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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隱城中心,一处水车环绕的村落。
  一群哼著歌,欢欣鼓舞的小朋友,蹦蹦跳跳地走过村口,吸引来大批村民围观,一时间颇为热闹。
  为首的阿喀琉斯昂著头,大踏步地向前走,他单手托拽一头硕大如小山的巨熊,一群小迷弟,则在后面提溜著熊的毛皮,熊皮蹭了一路,沾满砂石。
  这群小傢伙,经过这场生死考验,仿佛都被阿喀琉斯所折服。全都自发跟在他背后,一个个昂首挺胸,脸上喜滋滋的,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。
  走在最前面的阿喀琉斯,接受著村民惊愕好奇的目光,却坦然受之,依旧一副什么都不在乎,放荡不羈的样子。
  围拢在身旁的小男孩,与身旁珍妮羞涩且崇拜的目光,儼然一副气场十足的“孩子王”姿態。
  家里大人们担心地追来,將闯出去疯玩的小孩子们一顿臭骂,揪起来打屁股,几个小朋友却委屈巴巴地辩解:
  “我们没有出去疯玩,我们这次冒险,还打死了一头熊!”
  在一通嘰嘰喳喳的喧闹声中,家长们弄清了这群跑出去鬼混的孩子们经歷了什么,一时间又是后怕,又是好气,鸡毛掸子抡得更加起劲。
  喧囂平静后,围拢来的不少村民,真诚地向阿喀琉斯表示感谢,邀请他来家中做客。毕竟如果没有他出手,这群孩子的命运简直不敢想像。
  这时,人群中逐渐传来欣喜的低声欢呼,眾人自发地让开一条路。
  无他,离开隱城,前往冥界修炼数年的普罗米修斯,终於回来了。
  在隱城,普罗米修斯是唯一且至高的信仰,这里的不少白银时代的人类。蒙他余荫,他们不仅救了下来,还过上世外桃源的生活,对其感激崇敬无以復加。
  这一点,从普罗米修斯每隔一段时间,就能收到暴涨的信仰之力,就可见一斑。
  普罗米修斯虽然化为普通人身形,但高大的身材依然鹤立鸡群,阿喀琉斯远远看到普罗米修斯標誌性的黑斗笠黑长袍,立刻兴奋地跑过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