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二章 评分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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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按照明朝一家五口的食用粮食標准,约摸在十六到二十八石粮食。
  十亩地还需要预留一石粮食作为来年的种子。
  除此之外,在明朝,一石粮食等於一两银子,等於一千文钱。
  也就是说,还要额外准备五石粮食作为还债的本钱。
  另外,油盐酱醋等,也需要粮食购买,按照明初的物价水平,这些额外的食物,也最少需要五石粮食。
  总计起来,就是二十七到三十九石粮食。
  这还没算田税和徭役。
  明朝的田税是按亩和按量计算的,老朱是一位极为擅长平衡的皇帝。
  虽然他规定,大明的田税,官田一亩五升三斗五分,民田一亩仅需要上交二斗粮食。
  但老朱也考虑过天灾年景,若是灾年,仅需要上交田里收成的三十分之一。
  所以大明的税收,一方面是以亩產为本,另外一方面也是兼顾產量。
  只不过,明初大明南北的分化极其严重,所以老朱对南方加征重税,而对北方减轻税负。
  同样的田税,南方可能加收百分之十甚至百分之十五的重税,而北方仅仅甚至连百分之一的税收都不一定有。
  而很不巧,张浩所在的地方,正是处於老朱加征重税的南方。
  换句话说,他家的田地,还需要最少收三石的田税,最多甚至是六石的田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