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赚二千六百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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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狼坳距离李家还真不近,一来一回,又是一对小短腿,姜七夕到家已是后半夜。

  折腾半宿,姜七夕是真累坏了。

  想到明早还得去送货,姜七夕没敢多耽搁,简单在山泉水的下游池子里泡了泡就上床睡觉了。

  一夜好梦。

  翌日

  姜七夕难得起了个大早。

  “夕夕,你起这么早干嘛?”李淑兰也才刚起,早饭都还没做。

  平日里,她都是做好早饭才去叫她起床。

  “我得去趟莲花村。”姜七夕简单洗漱了一下,抓了两个鸡蛋糕就走。

  “你不吃饭啦?”李淑兰皱眉。

  “回来再吃。”姜七夕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。

  破晓时分,薄雾是山间的主角。

  连绵的山峦在雾霭里若隐若现,将整片山林浸在氤氲的诗意中。

  空气中裹挟着清冽的草木芬芳与湿润的泥土气息,深吸一口,沁人心脾。

  姜七夕一路踩着松针与落叶铺就的软毯,脚步轻快。

  只要一想到马上就要进账二千四,姜七夕就从身到心的愉悦。

  一高兴了,她就喜欢哼歌。

  “啦啦……啦啦……啦啦啦……啦啦啦……啦啦啦……”

  到最后是连蹦带跳。

  眼瞧着马上就要出林子了,姜七夕环视了一圈四周,确定四下无人,她将三头公狼随手往树丛里一扔,蹦跳着去敲响了周家的院门。

  周昂和他几个小弟刚熬了一个大夜,上床准备补觉。

  院门就被敲响。

  “谁啊?”周昂小弟的声音明显有些不耐烦。

  他们早就说了,【不要早上送货过来,不要早上送货过来。】

  他们晚上熬了大夜,早上得补觉。

  也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,大清早就来扰人清梦。

  “我!”姜七夕扯着嗓子喊。

  听到这奶乎乎的声音,周昂和他几个小弟的睡意瞬间醒了大半。

  “等一下啊!”周昂小弟忙道。

  声音也再没了之前的不耐烦。

  几人麻溜穿衣下床。

  “夕夕,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。”开门的时候,周昂小弟还在打哈欠。

  “我送完货还得回去抄书呢!”姜七夕也不想这么早过来。

  可要不早上过来,她就得晚上过来。

  晚上他们都去了黑市,她来找鬼啊!

  说话的功夫,周昂和其他几人也哈欠连天地从屋里出来了。

  周昂甚至还不忘给姜七夕拿袋她爱吃的米糕。

  “夕夕,东西齐活了?”满眼红血丝的周昂还有些不敢置信。

  他昨天傍晚才同她说了,今儿早上就齐活了?!

  这哪是去狩猎,这分明就是去自家后院逮鸡啊!

  “齐了,三头,一头不少,没破一点油皮。”姜七夕拆开袋子,捻出一块米糕,小口小口吃了起来。

  她报了位置,周昂几个小弟没多会就将野狼扛回来了。

  三头公狼,皮毛没破一点。

  齐齐整整。

  周昂满意点头。

  他原本还有些担心,要知道野狼凶猛,猎人们一般都不敢近身。

  远程,要么用弩,要么用枪。

  无论哪种都不可能保证皮毛的完整。

  这三头狼真正是一点伤口都没有。

  “这是用的药。”周昂用的是陈述句。

  这情况,除了药,他再想不出其他可能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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