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:做生意您真不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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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程处默低著脑袋走进来,从怀里掏出两张纸片递给张绍钦。
  他拿起来看了一眼,张绍钦,男,年十六,高六尺有余,无残疾,无胎记,蓝田县张家村农户。
  李襄的也差不多,很简单的两张纸片,上面加盖著蓝田县县衙的大印,这东西其实算不上告身,只能说是一个身份证明,真正的告身一般是士兵有了军功,获封勛官之后才能获得。
  而且还要缴纳一种朱胶綾轴钱,一般的大头兵哪怕有了军功,获得策勛也出不起这个钱。
  “滚出去跪著!”
  老程又骂了一句,程处默又耷拉著脑袋出去了。
  另一种是朝廷对年长者赐予的荣誉性告身。
  “你回去拿著这两张告身,去蓝田县衙找县丞,他会派小吏去帮你量地。”
  张绍钦起身拱手道谢:“有劳程公了!”
  程咬金微微頷首,然后摆了摆手,便有僕役端上了酒菜。
  张绍钦看了一眼,谁家好人大早上吃烤羊腿,那酒正是程处默从自己这买走的那一坛。
  他以为程咬金是上朝太早,所以没吃饭,结果不多时自己面前也摆了一条羊腿。
  他刚想说自己吃过了,结果程咬金直接说道:“莫要做作,老夫最不喜那些弄虚作假之辈,自古以来力气大的就没几个不能吃的,老夫在你这个年纪每顿那是饭一斗肉十斤!”
  张绍钦觉得老程是在吹牛,整个大唐能吃这么多的估计只有自己和薛仁贵,程咬金肯定是不行的。
  “程公稍等片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