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刘省长和高育良的邀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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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汉江省的七月,流火鑠金。
  平中粮仓案和国资委王国俊案相继查处带来的震动,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定调和王江涛等人的妥善处置下,渐渐趋於平復。
  但水面之下,因这两起案件而搅动的暗流,却並未完全停歇。
  省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后,王江涛按照会议精神和自身思考,迅速行动起来。
  他牵头组织省发改委、省国资委、省粮食局、省审计厅等部门,密集召开了一系列专题会议,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领域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。
  在省政府一號会议室,关於《汉江省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討论正激烈进行。
  “王省长,我认为对境外投资的额度审批权限,还是应该適当上收,比如超过五千万美元的项目,必须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”
  省国资委新任主任黄明远谨慎地提出建议,他是从外地调任的干部,作风颇为稳健。
  省发改委分管外资的副主任则有不同意见:“黄主任的意见固然是出於审慎,但现在我们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爭,审批环节过多时间过长,可能会错失市场机遇。”
  “我认为关键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提示,而不是一味卡紧事前审批。”
  王江涛认真听著双方的爭论,在本子上记下各方观点。
  他没有急於表態,等大家都充分发表了看法后,才沉稳开口。
  “同志们,討论的焦点,其实是如何把握好发展与监管的平衡点。既要给企业走出去的自主权和积极性,又要確保国有资產安全,防止走出去变成走丟。”
  他拿起面前的暂行办法草案:“我看这个办法的基本框架是好的,体现了从严监管的要求。”
  “但在审批权限上,可以尝试建立负面清单+分类授权的模式。”